继续教育学院是昆明学院根据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原成人教育处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基础上,于2012年3月组建成立的学院。学院位于昆明学院昆师路校区,地处昆明城市中心,紧临翠湖公园,外部交通便利,内部环境优美。良好的办学条件,优质的教学资源,丰富的管理经验及明显的区位优势,为成人高等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发展平台。
学院内设办公室和教师培训部、学历教育部、项目发展部三个业务部门。
学院坚持为昆明市及云南省培养、培训骨干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服务,不断开拓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师培训部具体履行“云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和“昆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职责。两个“中心”是云南省教育厅和昆明市教育局分别设在昆明学院的教师培训、管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在昆明学院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双重领导下,承担“国培计划”项目及省、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其他教育干部培训,并负责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培训、课程开发和咨询服务等工作。针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以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精心设计培训方案,认真选聘教师,创新教学模式,让培训引领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地位。学院学历教育部本着“以需求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牌求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依托校内外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不断开办新专业拓展办学途径。目前拥有教育、文史、理工、财经、管理、农学、医学、艺术等学科门类的107个本、专科专业。其中,高起本专业12个,专升本专业27个,专科专业68个。现有各类在籍学生7500余人,创办以来已培养各类毕业生18000余人,为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学院坚持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意识,不断补充和完善学校的服务职能。项目发展部是继续教育学院对外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职能部门,拥有昆明学院职业培训站、云南省第116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昆明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机构,是学院面向市场、拓展业务、扩大服务内容、寻找机遇与发展的窗口。自2013年取得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健康养老专业人员培训基地”授牌以来,致力于组建专业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着力打造高效的多功能型管理团队,为开创我省养老护理员培训与鉴定工作的示范基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本着团结干事、努力工作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学校有关方针政策,努力把握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方向,规范学院教学和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通过真抓实干,更好地为学校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云南省2019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现公布“二○一九年十月云南省第82次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 2019年10月云南省第8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
二、重要说明: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订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我省涉及到的以下专业中,部分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有调整,从2018年10月第8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新老考生报名时均使用新专业代码及新专业名称报考。如遇到原来的两个或多个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的情况,考生报考时应填写新专业代码及新专业名称。目前各专业考试课程暂无调整,因此对考试课程的选择没有影响。考生选择考试课程时一定要对照“一、2019年10月云南省第8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里对应的专业选择考试课程。例如:原音乐教育专业和美术教育专业合并为艺术教育专业后,在报名系统里两个专业的课程就将合并在一起,如果原来报考“音乐教育”,就选择“音乐教育”下的考试课程,“美术教育”就选择“美术教育”下的考试课程。新注册的考生选择考试课程时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专业方向即可(音乐选“音乐教育”下的考试课程,美术选“美术教育”下的考试课程)。
三、2019年10月,我省第8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有:
(一)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1. 本科层次:
经济学、金融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消防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采购管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教育管理。
2. 专科层次:
体育教育、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护理、金融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采购与供应管理、旅游管理、
广告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秘、消防指挥、法律事务、公共关系、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二)面向高职高专和中职学校在校生开考专业:
1. 本科层次:
酒店管理、商务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冶金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学、园林、药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网络营销与管理。
2. 专科层次:
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药学、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营销策划)、酒店管理、应用化学。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
医学类护理学专业(专科)将继续开考,但报考人员只能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人员的人员(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大专文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报考大专理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专科以上毕业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须交验上述学历毕业证书(报名时不须验证)。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9月10日,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确认点通知,考生也可自行联系各报名点了解确认办理的时间,届时考生自行到确认点办理验证、照像、交费等手续。只有通过确认的考生才视为报名成功。
六、报名手续
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兼报同课程名称、同学分的考试科目,但考生必须注意不同专业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是否相同。
(一)报名考试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2元(人民币)。
(二)考生须按《云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程序进行报名,并特别注意报考部分专业和课程必备条件及报名确认点、考点设限情况。
(三)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七、考试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办考部门确定,需在县城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广告”专科只在昆明设考点。
(二)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及我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网站(WWW.YNZS.CN)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交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五)考试时,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六)同一考试时间段,一名考生只能参加一门课程的考试,不得考两科。
(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代码:0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代码:0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代码:0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代码:0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八)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定。
(九)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十)已取得自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向当地县(市、区)考办或主考学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八、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我省招考院下设自考教材部,专为考生订购自考教材服务。为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云南省招考院教材部郑重承诺:“向考生供应正版自考教材”。同时,希望考生自觉抵制违法盗版活动,拒绝购买违法盗版教材。教材部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电话:0871-65162385、65128689。
九、2019年10月云南省第8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
十、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种层次,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云教自字(86)第10号《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相关链接:
云南省2019年10月(第8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
云南省2019年10月(第8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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