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近年来,学院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等为抓手,凝聚学院发展目标与共识,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纠“四风”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学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学院现有教职工447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26883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学历教育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8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8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和14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警官培训部、成人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7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9个:侦查学、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型(支柱)产业人才培养项目”;“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8门湖北省精品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新建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12513.2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5425万元。建立了 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3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学院积极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首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全国公安综合情报民警教育训练基地”,是公安部指定的外警培训基地,为缅甸、老挝等外国开办了多期警察培训班。学院也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厅确定的“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是湖北省林业厅确定的“湖北省森林警察培训中心”。
学院高度重视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1407407册,其中中文图书608560册,外文图书1062册,中文期刊合订本34409册,外文期刊合订本134册,电子期刊103231册,总计747396册,另有电子图书660000册,数字文献总量达1.7TB。建成了移动图书馆并投入使用,完成了校园信息化一、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了各主要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
学院积极争取各类建设发展资金,引进先进教学设施,完成北院学生心理行为训练场、警官沙龙、南院文体中心、标准化考场等项目建设。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平安校园、湖北省直机关花园式单位。
“十三五”期间,学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加强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把握机遇,深化改革,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法制事业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努力把学院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警察院校。(以上数据截止至2016年5月)
2019年10月湖北省自考面向学校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
新生注册:参加社会助学的新生注册实行集体注册,注册时间与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工作同步,注册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截止前一周。具体注册相关事宜考生可咨询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
报考时间:2019年 8月26日至9月11日。
二、报考对象及要求
报考对象: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社会助学学习,且已经通过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
报考要求:新生应在助学机构注册并现场确认,信息提交主考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审核后才能报考;在籍自考生(包括已离校考生),应先在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完成在籍考生基本信息确认,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审核后才能报考。
三、考试时间
1.2019年10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8-20日;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因课改专业调整,分原计划考试课程安排和课改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详见附件。
2.2019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安排在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四、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大纲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由湖北启源招生考试发行有限公司发行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
七、报考须知
1.根据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前置学历有关要求,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专业由专科和专升本组成,2019年考试安排按专科和专升本分开安排,考生和助学机构可参阅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计划汇编详细了解相关科段专业信息。
2.自2019年4月考试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4门课程使用国家统编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8年修订版教材及配套的自学考试学习读本。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HIT-154005。
4.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指出,原专业计划过渡期为2018年和2019年两年。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关于停考高等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关于停考高等自学考试外贸英语专科等31个专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如下专业课程考试:工程测量技术(080819)、空中乘务(020311)、餐饮管理(020119)、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20)、移动商务技术(080787)、移动商务技术(990156)、嵌入式技术(080789)、嵌入式技术(990157)、土地资源管理(990025)、生物工程(070403)、数控技术应用(080744)。自2019年起,050418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081103环境工程与管理(专升本)、082218电子政务(专升本)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
7.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考试成绩由助学机构通知考生或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8.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
附件:
湖北省2019年10月自考面向学校开考专业考试安排(原专业考试计划专科)
湖北省2019年10月自考面向学校开考专业考试安排(原专业考试计划专升本)
湖北省2019年10月自考面向学校开考新课改专业考试课程安排(专科)
湖北省2019年10月自考面向学校开考新课改专业考试课程安排(专升本)
湖北省2019年10月自考面向学校开考专业教材大纲及使用情况
刑事侦察 (本科)专业代码:030402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二本院校
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一本院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985工程,211工程,一本院校
华中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985工程,211工程,一本院校
湖北警官学院二本院校
武汉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二本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