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2002年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是一所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由北京市编制委员会核准的事业法人单位。学院属于国有资产办学,目前总资产8.018亿元,馆藏图书33万册。学院党委、团委分别隶属于北京大学党委、团委。 建院以来,学院依托北京大学百年文化底蕴和方正集团雄厚实力,坚持'规范办学、特色办学、追求卓越、持续发展'的办学方针,致力于培养新经济和新产业所需要的具有现代职业精神和良好职业技能的专业化、国际化人才。2012年学院被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北京市教委的支持下,学院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学院现设有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工程、传媒艺术、卫生、财经管理、教育、民用航空技术等8个分院,共开设21个专业。学院拥有思科、红帽、Adobe、IBM等多家教育合作伙伴。近年来学院陆续在校内建设了'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数字艺术中心'、'移动应用开发实训基地'、'护理技能实训中心'、'通信与三网融合'等一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北京市示范性实训基地,并在校外与177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在专业建设、技术服务、师资培养、实习实训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为师生提供大量实习、实训机会,不断推进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率不断增长,近三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高达99.6%。学院长期注重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工教结合、校企轮岗方式,建立起一支人本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双师教学团队,并由北大资深教授和方正各企业一线技术骨干担任专业带头人。教师承担和参与教育部、行指委、北京市等课题近百项,累计开发自主知识产权课程162门,许多优秀课程被全国很多同类院校采用。在优秀教师的带领下,学生在各类竞赛中屡获佳绩,近三年共取得国家级奖项33项,北京市级一等奖20项。
学院坚持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目前已和美国、英国、加拿大、台湾等多个国家、地区的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学生可以选择出国留学、交换交流或者赴外游学等项目,体验不同地区学习生活的多样性。
今天的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正在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将全力打造一所具有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产学训一体化'的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新型科教园。届时,可提供1万个就业机会,容纳2万人常年学习。
全体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师生以服务首都经济建设为目标,以专业建设为重点,通过'企业办学校、学校办企业',深化'校企融合、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向着成为全国最具特色的高职院校的目标迈进。
专业设置: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现设有软件工程分院、网络工程分院、电子工程分院、卫生分院、传媒艺术分院、财经管理分院、教育分院、民用航空技术分院8个二级学院及通识教育中心。 现有专业21个,分别是:1.软件技术 2.计算机网络技术 3.通信技术 4.物联网应用技术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7.护理 8.社区康复 9.动漫制作技术 10.艺术设计 11.影视编导 12.工业设计(3D打印设计与应用)13.会计 14.工商企业管理 15.证券与期货 16.旅游管理 17.餐饮管理 18.学前教育 19.民航运输(空中乘务)20.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21.无人机应用技术
2019年10月河北自考报考简章
重要提示:
1.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
2.本简章公布的停考专业为我省即将停止考试的专业,请有关考生一定要注意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情请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询。
一、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9年10月开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和《2019年10月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考生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四、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5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属于《刑法》规定情况的将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简章《2019年下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和《2019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19年11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1:2019年10月开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附件2:2019年10月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附件3:2019年下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附件4:2019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