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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高校类型:一本院校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电子邮箱:zxks@nu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ptfec.nuist.edu.cn/
院校简介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和管理全校继续教育工作,履行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服务的职责,同时,又是校直属函授站,兼有管理职能和办学职能,是学校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管理范围包括全校的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办学形式主要有成人函授、业余、自考、培训等。设有四个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教学管理科、招生办公室和自考与培训办公室。  

学院前身为1978年成立的南京气象学院函授短训部,1981年更名为进修部,1990年更名为成人教育中心,1999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继续教育的办学规模也逐年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办学形式逐渐多样化。学院一直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本着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思想,注重实践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气象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学院在全国现设有30个函授站,开设有大气科学、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应用气象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会计学、数学教育、统计学、对外汉语、等20多个成人函授、业余专业,与江苏省内10多所专科学校开展专接本教育,开办有公共事业管理、经济法学、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食品安全与品控、经贸英语、财务管理、金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近20个自考助学专业,目前各类在读学生9000多人。近年来,学院着力发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开办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班多期,并加强了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力度。

学院以抓好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规范管理,明确发展思路,全面提升创新力、执行力和服务力,努力实现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快速稳步发展。

学院将继续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指导思想,加强理论研究,探索与我校一流特色大学目标相适应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从以学历教育为主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培训并重的战略转型;加强职能管理,加大规范管理力度,规范各类办学行为;依托大校资源,面向气象行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特色办学,整合社会多方资源,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不断开拓我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实现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快速稳步发展,提升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功能。


招生简章

201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前身是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美誉的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中国气象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高校,是江苏省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体系,并 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校园占地2189亩,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拥有大气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江苏省网络监控工程中心等26个基础和专业实验室,以及气象灾害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制造业发展研究院等20余个省部级科研机构。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43万余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37万种,电子期刊1.9万种,年订阅纸质中 外文期刊180?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万余人;专任教师千余人,其中近70%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现有大气科学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9个学院(部),拥有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以及江苏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48个本科专业覆盖 理、工、管、文、经、法、农、艺八大学科门类,硕博点基本涵盖本科专业。近年来,学校形成以大气科学为核心,以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为重点,多 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秉承“艰苦朴素、勤奋好学、追求真理、自强不息”的优良校风,恪守 “明德格物、立己达人”的校训,坚持“精英、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导向。建校以来,已培养各类毕业生5万多人。众多校友成为国内外著名的科学家、学者和高级管理者。学校学历得到了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许多国家的广泛认可。


  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专接本”的招生对象是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三年级在籍学生;或经市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五年一贯制高职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生报考的基本条件为: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报考专接本专业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报考,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参加学习与考试,并由学校向所在地省辖市考办办理集体报名。


  学制与修业年限


  “专接本”专业的学制不少于两年,修业年限在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一年。


  学籍与考籍


  学生一经注册即取得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学籍,专科学校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并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学籍卡记录学生在学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学生通过考核,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即取得自学考试考籍,考籍由省教育考试院建立。


  专业介绍及考试计划


  (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1.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及应用能力,掌 握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 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 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2.考试计划


课程类别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

沟通
课程

2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27173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

6

 

5

02115

信息管理基础♦

4

 

1

0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令

4

衔接

2

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含实践)

4+2

课程

3

06385

网络信息资源开发

 

 

4

06628

网页制作与网站建设(含实践)

5+2

 

1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主干
课程

2

02117

信息组织

 

3

02124

信息分析方法

5

4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

4+2

 

5

02134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含实践)

3+2

实践与 应用课程

1

60043

社会调查实习

2

2

60044

管理模拟实习

2

3

60045

ERP实习

2

 

 

06999

毕业设计

不计学分

学分总计

84


  注:加♦的课程为学位课程。


  (二)电子政务专业


  1.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国家机关、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等部门从事政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和维护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考试计划



课程类别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

 

2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沟通课程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4

 

5

03344

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含实践)

3+2

衔接课释

1

03336

电子政务理论与技术(含实践)

4+2

2

03340

网站建设与管理(含实践)

3+2

 

3

03339

信息化理论与实践.

4

 

1

03338

政府经济学

5

主干课程

2

03342

电子政务案例与分析(含实践)♦

3+2

3

03335

公共管理学♦

5

 

4

00318

公共政策

4

 

5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实践与 应用课程

1

60107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2

60108

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

4

3

60155

多媒体技术

4

 

 

06999

毕业设计

不计学分

学分总计

83



  注:加♦的课程为学位课程。


  考试时间及成绩认定


  1.自学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的原则,每年有四次考试时间,4月和10月为正常考试时间,1月和7月为增加考试时间。


  2.“专接本”专业课程设置分四个模块:沟通课程、衔接课程、主干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其中沟通课程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省教育考试院承认其课程与学分。沟通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程,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校考成绩最高40%,统考成绩不少于60%。衔接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校考成绩最高30%,统考成绩不少于70%。主干课程取统考成绩,实践与应用课程 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毕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凡全部课程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缋,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由省考委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共同颁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 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并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后实施。


  以上信息如有变化,以江苏教育考试院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站刊登的最新招生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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