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现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西北师范大学下属二级学院, 与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兰州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合署办公,是全校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师范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宏观管理部门。学院现设有办公室、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职业师资培训部、企业与职业培训部、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继续教育研究所等机构,有各类各级管理工作人员29人,主办有《西北成人教育学报》(双月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教育部、甘肃省人事厅、教育厅、兰州市依托学校设立了 “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省第8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雅思(IELTS)培训中心“、”兰州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等机构。
西北师范大学的继续教育肇始于1941年设立的”国立西北师院附设中心国民学校教员函授学校“.经过近70年的发展,其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层次及管理体制日益完善,现开办专科、专升本、高升本各层次成人学历教育,办学形式涵盖函授、夜大、业余等,开设本专科专业30余个,年招生规模达5000余人。学院还是甘肃省自考委开办的英语、文秘、旅游管理等10余个专业的主考院校。目前,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在学学生共有15000余人。学院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通过继续教育课程模块开发和精品课程建设,修订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有效地提升了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几十年来,共为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约10余万名,毕业学生大多数已成为各单位的业务骨干,不少学员已完成研究生学业,为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科学规范、教学严谨认真。学院以西北师范大学高水平的师资和实验设备为依托,具有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高起点、高品位、交通便利等诸多办学优势。长期以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甘肃及西部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秉持 ”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西北师大精神, 继承和发扬 ”勤学、求实、敬业、创新“的优良校风,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办学水平。2003年,制定了继续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实施了”继续教育五年教改工程(2003-2007)“,通过6个子项目的实施,完成了继续教育的课程模块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修订完成了继续教育所有本、专科专业课程标准,制订了新的教学大纲,组织立项继续教育科研课题40余项。2008年,学院借助”继续教育五年教改工程“平台,研发了成人教务管理系统,并投入调适运行,继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持续稳步提高。
近年来,学院根据继续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更新继续教育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着力构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一体化、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协调发展、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相衔接的继续教育办学格局。学院先后承担了多期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等培训任务,并与企业和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了工商管理培训、MBA课程培训等。学院的办学形式更加多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着增强。学院多次被评为全国及全省成人教育招生先进单位,全国、全省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优秀函授、夜大学教育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甘肃省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职成教协会职业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高等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
学院坚持”事业育人、队伍强基、科学发展“的管理理念,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推进了以创建学习型学院,全面提升员工素质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提升工程“,以创新和实施成人学历教育”五年教改工程“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着眼于继续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积极探索以强化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战略转型工程“,谋求继续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以改善办学条件和建设和谐校园为内容的”育人环境改造工程“,关心教职工生活,不断提高职工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等,管理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学院工作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全面提升,继续教育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多次被评为全国及全省成人教育招生先进单位,全国、全省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优秀函授、夜大学教育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甘肃省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职成教协会职业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高等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
新的世纪,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精神,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以崭新的工作姿态和积极锐意的进取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具有自身特色的办学模式,促进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为甘肃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年下半年甘肃省自考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二、报考
(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http://zkwb.ganseea.cn或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
(二)报考流程
(三)报考时间
2019年9月3日00:00至9月12日24:00。
(四)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
(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
1.新生首次报考,须使用身份证号登陆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和手机号、选择照相地点(即报名地点)、支付电子注册费后,到当地自考办确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现场照相确认后,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陆网站,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和自学考试已获得毕业证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支付电子注册费、现场照相,按程序报名报考。
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4.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
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
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9.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10.金融(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新闻学(基础科段)、机电一体化(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专科)、兽医(专科)、经济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政治学(独立本科段)、数学(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18个专业于2018年上半年停考。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
2021年上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之后,不再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
11.英语(专、本科)专业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9月3日至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口语、听力;下午:口译与听力。英语(专科)专业口语和听力2019年安排最后一次收尾考试。联系人:胡志军18909310323。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主考学校规定的报名地点报考,不再通过市(州)考试机构报考。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ganseea.cn/)。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凭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anseea.cn)合格成绩打印单,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学校相关部门报名参加考核。
四、电子转考
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份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我省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
五、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
(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
(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
(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六、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
(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四)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考前到本次考试所在地自考办领取即可。
(五)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
(六)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七)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
(八)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
(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
附件:2019年10月甘肃自学考试开考专科专业课程安排表的通知
英语 (本科)
护理学 (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金融 (大专)
工商企业管理 (大专)
会计 (大专)
法律 (大专)
行政管理 (大专)
法学(原经济法学) (本科)
学前教育 (大专)
小学教育 (大专)
汉语言文学 (大专)
英语 (大专)
学前教育 (本科)
新闻学 (大专)
机电一体化 (大专)
计算机信息管理 (大专)
环境工程 (本科)
房屋建筑工程 (大专)
护理学 (大专)
会计学 (本科)
俄语 (大专)
软件工程 (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大专)
金融 (本科)
汉语言文学 (本科)
会计 (本科)
工商企业管理 (本科)
工商管理 (本科)
法律 (本科)
电子商务 (本科)
监所管理 (本科)
旅游管理 (本科)
行政管理学 (本科)
市场营销 (本科)
公安管理 (本科)
教育学 (本科)
小学教育 (本科)
汉语言文学 (本科)
英语 (本科)
新闻学 (本科)
机电一体化 (本科)
计算机网络 (本科)
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科)
建筑工程 (本科)
护理学 (本科)
机械电子工程 (本科)
俄语 (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小学教育 (本科)
教育管理 (本科)
采购与供应管理 (本科)
金融学 (本科)
维吾尔语言文学(维文) (大专)
汉语言翻译(维文) (大专)
法律(维文) (大专)
水利水电工程 (本科)
行政管理(维文) (大专)
会计(维文) (大专)
日语 (本科)
计算机信息管理(维文) (大专)
数学(停考过渡)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