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历程
学校始于1950年建立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2000年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升本建立四川警察学院,2011年获批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项目,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国31所省属公安院校中第六所升本、第一所开展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第一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公安部先后在学校建立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援藏办学点、国际维和警察选拔培训点,省公安厅在学校建立四川省公安厅警官培训基地、四川省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基地、四川省公安厅战训基地。
二、办学理念
学校以“铸造忠诚警魂、培育时代新警、服务公安工作”为办学宗旨,秉承“政治建警、依法治校、从严治学、特色发展”办学理念,坚持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和警务科学研究协同发展,走职业化应用型内涵式发展道路,立足四川、面向政法,培养适应现代警务发展需要,具有忠诚政治品格、严明法纪意识、良好人文素养、扎实专业知识、过硬警务技能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公安专业人才,努力建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国内高水平公安本科高校。学校先后为各级公安机关和政法部门培养输送6万余名毕业生,涌现出8700余名英雄、模范、功臣,110余名校友为共和国献出生命,被誉为“警察的摇篮、英雄的熔炉、精神的铸所”。
三、基本现状
学校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占地面积467.15亩,固定资产总值44993.94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15029.98万元、图书92.01万册;现有本科生5046人、硕士研究生15人;教职工457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55人(正高职称44人,副高职称91人,硕博士219人),实行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管理;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指挥、法学9个本科专业;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社科联及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
四、发展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深入研判公安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时代背景和学校基本校情,深刻总结和反思学校在办学定位、人才培养和特色培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迅速作出“回归公安本位、贴近公安实战、服务公安工作”的转型决定,明确“职业化应用型”发展方向,确立“归位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总体思路,按照“控规模、调结构、突特色、重实战、提质量、促发展”实施路径,积极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各项事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学校党委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符合现代高等院校特征、体现现代警察院校特点、突出四川警察学院特色”要求,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
总体思路是:瞄准一个目标,围绕两大中心,坚持三线并进,打造四个平台,实施五大工程。“一个目标”即:到2022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一流公安类学科专业体系,全面建立以职业化、专业化、实战化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供给质量和科研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内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功能布局更趋合理,运行机制更具活力,基本建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国内高水平公安本科院校;“两大中心”即:围绕服务支撑国家藏区稳定战略和西部边疆安全战略,服务支撑国家中心城市首位提升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两大中心任务;“三线并进”即:坚持预备警官培养、在职民警培训、警事科学研究三条主线并重并进,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四个平台”即:按照“校警联动,教战一体,建制管理,常态值守”要求,着力打造覆盖四川和辐射周边藏区的预备警官培养阵地、藏区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服务实战和支撑决策的四川警事科学研究院、支撑国家中心城市和辐射主要藏区的应急处突战备基地四个平台;“五大工程”即:以大思政育人体系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警察职业能力提升、优质师资团队培育、公安智库建设、涉藏警务特色打造等“五大改革系统工程”为牵引,不断夯实办学治校基础,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为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贡献更大力量。
四川警察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应用型侦查学(独立本科段)2017年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国家发展和社会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社会型专业和应用型专业两种形式。社会型专业的所有课程,考生必须参加全国和全省统考。应用型专业的所有课程由高等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教学和辅导。应用型专业分为专科层次和独立本科段(专升本)层次,专业设置的课程分为统考课程和省考(校考)课程。
为提高我省公安司法系统干警的素质和学历层次,适应公安司法机关对高层次学历人才的需求,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四川警察学院作为侦查学专业本科应用型自考四川省唯一的主考学校,面向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招收侦查学专业本科自考生。现将有关招生情况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及招生对象
开考专业:侦查学专业。
侦查学专业面向全省公安司法系统开考。招生对象为全省在职民警、公安警察类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在校生。
二、学制及收费
学制两年,学习形式为业余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校内学生采取举办教学班的形式,利用晚自习和双休日对学员上辅导课。校外学生采取定点集中辅导的形式。
经向省物价局申报备案,应用型侦查学专业学费6000元。学费分两次缴纳,报名注册时交3000元,课程完成参加论文答辩时再交3000元。教材费自理。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14日。
报名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教务处自考办。
具体参见附件《应用型侦查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报名办法》
四、考试时间、地点
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考试。其中统考在1月、4月、10月考试,省考(校考)在1月、7月考试。统考课程由省自考办统一组织,考试地点由考生学习所在地市、县考办安排。省考(校考)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地点在四川警察学院。统考和校考每次考试均按每科35元交纳考务费。
五、课程重修
1、 应用型自学考试在规定的学制内,允许考生参加多次考试,在规定的学制外两年内,也可参加统考和省考(校考)课程考试,每次考试均按35元/门交纳费用。
六、课程免试条件
1、参加我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可替代自学考试英语课程成绩,取得相应的学分。
2、不考英语(二)的考生,要加考《犯罪心理学》(01426)(4学分)、《劫持人质案件处置》(08035)(5学分)、《刑事侦查情报学》(08036)(5学分)三门课程。
七、毕业待遇
凡按侦查学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前必须出具国民教育专科毕业证),享受高等学校相同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对符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毕业生实行电子注册,考生和用人单位均可在教育部网站上查询证书信息。
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按规定具有以下条件者,可以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学位的条件是:
1、侦查学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成绩不低于6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
2、通过省学位办专门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或通过四六级英语考试。
3、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公安管理学(应用型) (本科)专业代码:W030612T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