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学校明确应用型定位与争试点创示范目标,积极探索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发展之路;学校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积极探索“知行合一,双核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弘扬“讲实求精”精神,践行“知行合一”校训;学校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区域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提供高水平的应用技术研究。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分为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杭州湾校区;现有10个二级学院,42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781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3242人。
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具体承担学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二级教学单位,代表学校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社会考试等非学历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承担宁波市农民学院、宁波志愿者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自考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多项机构工作的具体开展,与宁波市宁工继续教育中心合署办公,是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性助学单位,宁波市“百姓满意培训机构”。
学院依托宁波工程学院普通高校教育资源以及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公共培训平台的集成优势,秉承“知行合一”校训,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建有汽车整车维修、会计电算化等教学实验室,并与甲骨文、三菱、西门子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联合共建软件技术、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等三个实训中心,以其规范的管理、严谨的治学作风、良好的校纪校风,高质量的师资和设施,不断创新办学模式,锐意改革,服务社会,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社会教育与培训体系。
学院主要开展自考助学、技能+学历全日制培训办学,成人学历高等教育以及船员培训、安全技术培训、交通从业资格培训、师资培训等各类职业、从业资格、政府购买等非学历培训项目。学院现有全日制自考助学、“技能+学历”在校学生近1000人,夜大、业余、函授等各种形式在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6000多人,每年各类培训、考核4万多人次,年各类收入达4000多万元,学院规模和影响力已居市内同类院校前列,已经成为宁波工程学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践行模式之一。
2019年10月浙江自考报考简章
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9年10月19-20日进行,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在2019年7月进行,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3天)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19年7月8日8:30-7月12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19年7月10日8:30-7月16日16:30
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至本次报名时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的续考生,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经审核(3天)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19年7月8日8:30-7月12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19年7月10日8:30-7月16日16:30
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19年7月8日8:30-7月16日16:30
二、流程
考生登陆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网上报名操作见《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三、相关提醒
1.证件照可使用支付宝-城市服务-更多服务-综合-“证件照拍摄”中的有偿服务功能拍摄。
2.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
3.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
附件:
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
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