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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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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高校类型:二本院校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 电子邮箱:zsk@mail.hebtu.edu.cn
  • 学校网址:http://cjxy.hebtu.edu.cn/
  • 院校简介

      1996年随着四所高等院校的合并,在原河北师大成人教育学院、河北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河北教育学院教务处、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成新的河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2010年10月,为了适应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学院更名为“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职责承担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代远程教育、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等各类培训。


      学院设办公室、教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培训部、自学考试部、远程教育部、研究室等7个部室。现有教职工19名,其中副高职以上职称7名。学院是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


      学历教育方面,现有函授和业余两种办学形式,有本科专业70个,专科专业59个,现有在籍学历教育学生1.5万人。非学历教育方面,我校是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资质单位;中学化学、中学地理、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承担着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任务,还有资格证书培训、行业培训等。我校的函授和业余教学,已逐步推广远程网络手段辅助教学,学校还是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的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作为河北省自学考试主考院校之一,有汉语言文学、英语、网络工程等22个本科主考专业和人口学、广告、视觉传达设计等15个专科主考专业。


      学院已形成多专业、多层次、多类型、多渠道办学的教育体系。在注重扩大规模的同时,十分重视抓管理、抓教学环节落实,抓考核考评,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曾多次受到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考试院、省自考委等上级有关部门表彰,被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办学先进单位”、“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先进单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招生简章

    2019年10月河北自考报考简章

    重要提示:

    1.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

    2.本简章公布的停考专业为我省即将停止考试的专业,请有关考生一定要注意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情请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询。

    一、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9年10月开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和《2019年10月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考生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四、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5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属于《刑法》规定情况的将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简章《2019年下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和《2019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19年11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1:2019年10月开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附件2:2019年10月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附件3:2019年下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附件4:2019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自考专业

    汉语言文学 (本科)专业代码:050105

    汉语言文学 (大专)专业代码:050114

    学前教育 (大专)专业代码:040101

    小学教育 (大专)专业代码:040103

    英语 (大专)专业代码:050207

    英语 (本科)专业代码:050201

    艺术设计 (本科)专业代码:050437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专业代码:040202

    美术教育 (本科)专业代码:050410

    英语教育(停考过渡) (本科)专业代码:050206

    视觉传达设计 (大专)专业代码:050406

    汉语言文学教育(停考过渡) (本科)专业代码:050113

    工业设计 (本科)专业代码:050421

    历史教育 (本科)专业代码:060102

    院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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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倒计时

    距离2020年10月自学考试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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