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3年,其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其后在不同时期使用过华南师范学院、广东师范学院等校名。1978年华南师范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属重点大学。1983年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1996年,成为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4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重点共建高校。 华南师范大学高等函授教育始于1955 年,1981年成立学校函授部,1987年9月在函授部的基础上成立成人教育学院,是华南师范大学最早成立的学院之一。1999年1月,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设有学院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历教育部、继续教育部、教材服务中心和继续教育研究中心等部门。
华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成立于1997年3月,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1999年6月学校成立开放学院,设有教学部、学生部、行政部,2000年开始招生。从此,继续教育学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与开放学院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模式。2014年5月学院进行内部机构调整,调整后设学院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历教育部、培训部、自学考试办公室、开放学院教学部、开放学院学生部、继续教育住宿部等部门。
继续教育学院通过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开放学院、自学考试助学与非学历培训等办学方式,经过长期建设发展,已形成了多种办学形式、多种培养层次、多种专业设置、多种培养对象的综合办学体系,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形成了相互补充、彼此促进的办学格局。目前,成人学历教育设有函授本科专业 26个、专科专业14个,业余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24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及办班专业51个,其中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26个;开放学院招生专业共有23个,其中本科专业8,专科专业15个;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办学已与70多所高职高专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设21个专业;举办各类岗位培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班。
我校在澳门举办成人学历教育开始于1985年,已有三十一年历史,在澳门文化教育界具有广泛影响,为澳门的教育人才培养和社会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3年,继续教育学院与我校教育科学学院联合申报并获批成人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成人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院特别重视提高教育质量,注重教育内涵发展,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1996年5月,我校接受广东省高教厅组织的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函授教育被评为优良,夜大学教育也受到充分肯定。1997年1月,学校被广东省高教厅授予“广东省普通高校函授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4月,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授予我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称号;2006年我校被评为“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我校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 2007年下半年,广东省教育厅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组,对我校3个校外教学点(珠海、东莞、汕头)进行评估,均被评为“优秀”等级。2008年我校被评为“广东省先进成人教育单位”;2011年我校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优秀奖”。
学院继续发扬“在实干中谋稳定,在创新中谋改革,在开拓中谋发展”的精神,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教育质量第一,坚持规范管理、发展创新,牢固树立开拓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的特色品牌,着眼于自身影响力的提高,注重继续教育的内涵建设,以提升为社会服务的能力为目标,为适应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培养优秀人才做出不懈努力,为广东建设教育强省、文化强省、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在共同追求社会文明发展进步、共圆“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奋进,多做贡献。
(2016年6月20日更新)
华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为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之一,机构齐全,管理规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副校长主管下的校处级单位)负责全校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和日常指导工作,各主考专业承办院系和开放学院(全日制)负责具体助学辅导工作。各院系自学考试部(副院长主管下的科级单位)负责本院系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职责分明,高效统一,有力地保证了我校自学考试良好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华南师范大学承担主考任务已有28年历史,从1985年开始,自学考试工作最初承担教育学和政治教育2个主考专业,利用省重点师范院校的平台为当时各地、县市培养了一批急需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学人才。经过27年的主考和办学实践,目前已形成主考专业多、办学类型齐,教学力量强,管理规范和质量保证等特色,为我省自考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助了一臂之力,为建设经济强省、教育强省、文化大省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从1987年12月至2013年6月,我校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21413人,其中本科毕业生52844人,其中,从2007年1月至2013年1月,授予学士学位11081人,专科毕业生68569人。我校200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2007年及2011年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11月荣获广东省命题工作优秀奖及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称号。
我校自考助学班办学类型主要有:自学考试独立办班、开放学院、开放学院与高职高专相沟通、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至2013年6月,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已与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惠州等地区的多家社会办学机构签订办学协议,在省内建立了210多个自学考试独立办班教学点次,涉及21个专科专业和27个本科专业,为当地培养了一大批各类专门人才。1999年成立了开放学院。学院自2000年开始招生至今,目前,开放学院分布在三个校区: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设有15个专科专业和7个本科专业。从2005年开始,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私立华联学院、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近70所高职院校进行相沟通试点工作,开设专业除师范教育本科专业外,还拓展了一些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专业。2011年9月,经省考委批准,我校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考试试点,试点专业有人力资源管理、艺术设计、行政管理学,合作本科院校是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广东金融学院、湛江师范学院等11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形成社会化、开放式教育网络,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为构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服务。“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发展我国终身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必将为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建设小康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之一和省属重点大学,将不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办学,为建设广东教育强省、文化强省和“科教兴粤”作出积极贡献!
热忱欢迎有志于自学成才者报读我校自学考试!
咨询电话:
校自考办:020-85211531(办公室)
开放学院:020-85211273、020-85215519(招生咨询)
020-85211278(开放学院与相沟通联合办学)
020-85216721(开放学院石牌校区教学部)
020-39312021(开放学院大学城校区)
0757-86688777(开放学院南海校区)
人力资源管理 (大专)
学前教育(专科) (大专)
教育管理 (大专)
心理健康教育 (大专)
文秘(原秘书) (大专)
公共关系 (大专)
音乐教育 (大专)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大专)
动漫设计 (大专)
计算机信息管理 (大专)
行政管理(原电子政务) (大专)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工商管理(原现代企业管理) (本科)
学前教育 (本科)
教育管理 (本科)
教育学 (本科)
心理健康教育 (本科)
体育教育 (本科)
英语(原英语教育) (本科)
公共关系学 (本科)
艺术教育(原音乐教育) (本科)
艺术教育(原美术教育)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数学教育 (本科)
物理教育 (本科)
网络工程 (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科)
行政管理(原电子政务) (本科)
金融管理 (大专)
金融学(原金融管理) (本科)
商务管理 (大专)
工商管理(原商务管理) (本科)
汉语言文学 (大专)
环境艺术设计 (大专)
环境设计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