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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

高校类型:二本院校
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大三路九号
电子邮箱:zsjy@hnpolice.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police.com/list.aspx?cid=491
院校简介

  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1978年开始实施学历教育。1980年建立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成立湖南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当时全国最早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之一。1999年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本,组建湖南警察学院。学校从政法干部培训到公安学历教育,从中专、大专到本科,不断发展壮大,一直走在新中国公安教育的前列。办学60多年来,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4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学校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4.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15.67万元,图书馆藏书79.43万册,电子图书18.12万种。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射击馆、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72个,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60个。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各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8个,省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等6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行政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等5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6608人。建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2门。

  

  学校坚持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师361人,其中正高职称42人,副高职称134人;博士29人,硕士204人。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全国优秀教师、“徐特立奖”获得者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8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奉献奖获得者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高校青年骨干教师32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7人,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7人,联合国维和警察入选者4人,参与联合国维和11次。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形成了教学科研相长的良好局面。升本以来,建有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教科研究基地1个。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18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项、公安部科研项目13项、省自科基金项目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52项、省科技厅项目48项、省教科规划项目25项。获得国家专利5项、省科技发明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省职工科技创新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公安部教学成果奖2项。出版学术专著31部,公开发表论文1796篇,被SCI、EI收录48篇次。

  

  学校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湖南省警官培训中心。近三年来,学校共承办全省派出所长大轮训等各类培训班183期,培训学员22000余人,尤其是出色地完成了公安部多期警务实战教官调训和香港警队员佐级协会国情教育培训班、印度尼西亚打击网络犯罪培训班,得到了公安部、中联办、香港警务处和印尼警方的充分肯定。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致力于培养政治可靠、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身心健康,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警务专门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在长期的办学中形成了“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凝练了“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学校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普通类专业学生参照警务化管理。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注重环境育人,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多层次、多举措推进校局、校企、校校合作及国际合作交流。与全省各市州县区18个公安局建立了校局合作关系,与湖南大学、江西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等学校开展了友好合作办学,与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丹麦、瑞典、新加坡、韩国、印度尼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机构和院校广泛开展了合作交流。

  

  学校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升本以来,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高校、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思政教育研究先进单位、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学籍工作先进单位、自考工作先进单位、军训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阳光服务优秀单位、省直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省直票据管理先进单位、省直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参加全国和省级各类比赛成绩优异,先后获得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美亚杯”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等奖项80余项。

招生简章

湖南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髙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2019年6月20日至29日

网上报考时间:

2019年6月20日至8月15日

报考方式:

已注册的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市州规定的自学考试报考点报考,也可以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拫考。凡网上报考者,本人可在网上自行缴纳报名考试费,也可在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时间内到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

参加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新考生必须先到市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新生报名报考手续。全省报名报考工作结束后,我院再进行主考学校注册备案工作。对未办理拫名报考手续的新考生,我院不予注册备案。长沙市辖区内助学机构新考生可到其他市州拫考,其他市州助学机构新考生则不可到长沙报考。考生在全省任何市州报名报考,不影响主考学校注册。

二、报名报考条件和有关事项说明

1.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对公安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前置学历及拫考条件均按专业计划要求),考生必须按相关规定报考。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的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学信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不能提供的,不可以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2.首次报考的考生凭身份证到当地自考报考点办理新生入籍、报考手续并采集基本信息。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及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或到报考点领取。

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绯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10月19、20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各门理论课程及教材详细安排,考生可向报考点査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10月全省髙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査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

3.我省自学考试部分省考课程将在每年1月和7月安排计算机化考试,考生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报考课程及考试单元。已采用计算机化考试的课程不再在每年的4月和10月份安排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南省髙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发布的有关考试安排信息。

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自2019年起,除不再办理毕业证书的专业及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均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BANLI毕业证书。

五、采用注册制管理的专业

因轨道交通信号及控制等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较高,需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提前联系主考学校,经主考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该类专业在表1、表2中用“★”标注。

六、暂停接受新考生报名的专业

我省部分专业自2018年下半年起暂停接受新考生报名。其中数学(本科)和音乐教育(专科)两个专业最迟将于2021年下半年前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见:

七、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3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先后停考的部分专业,将在规定时间外不再办理毕业证书,相关考生可转考其他相近专业。见:

八、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说明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2.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3.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_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4.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

5.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考核费用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标准收取。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

6.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19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0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相应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相应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7.考生参加实践课程考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考籍证。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的学习方式,并选择适合自身的专业及学历层次。考生可以通过“湖南省髙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的“专业介绍”栏査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髙中或同等学历层次的考生报考,学习能力较强的其他各类人员也可以选择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专科层次在读且学有余力的考生也可选择报考,但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必须具有专科或者专科以上学历。

2.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考生要提高识别能力,仔细辨别网站域名真假。冒名网站域名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采取偷梁换柱、画蛇添足等方式在合法机构网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数字)。考生要特别警惕“考试包过”“考前给答案”“低分上名校”“花钱买分数”等典型的虚假承诺,发现有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报吿。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考点咨询。

点击下载 2019年10月湖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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