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0 16:56 阅读:()
在我省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5名考生分别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提前交卷等考试违纪行为;127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替考、携带通讯设备、抄袭、扰乱考场秩序等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5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27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欢迎广大考生及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4日,共7天。
联系电话:(0898) 65850628、65858182、65390746(传真)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红城湖路60号海南省考试局
邮政编码:571100
附件:
附件1:2019年4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
附件2:2019年4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弊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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