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科学发展观 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依据。P25-26 “两个没有变”: (1)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 (2)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 2.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阶段性特征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现实基础。P26 3.当代世界的发展实践和发展理论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借鉴。P26 4.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P27 5.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P27 6.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深刻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P28 第一,第一要义是发展; 第二,核心是以人为本; 第三,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第四,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7.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P29 第一,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第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第三,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成果。 8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P30 第一,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第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继续深化改革开放。 第四,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