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一、法的产生和发展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阶级、国家在时间上、性质上具有一致性。 法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 社会主义的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法。二、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三、法的形式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规章。6、国际条约。 法的结构: 法律规范:(1)假定(2)处理(3)制裁 法的部门:将调整相同类和密切相联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即形成法的部门。 法的体系:各个法的部门、各种法律、法规,按其地位效力的区别及相互关联状况,依据一定次序排列组合的统一体系即为法的体系。 真题举例: 1、在法律规范的几个组成部分中,最基本、最核心的部分是(B) A、假定B、处理C、制裁D、条文 (补充)经济法产生于自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垄断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