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教育管理专业(本科)参与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及停考教育类专业的通知 鲁招考[2018]92号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为促进我省自学考试的规范与发展,加强考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根据《关于修订<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2012]2号)和《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增加教育管理专业(本科)参与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现将其考试计划(见附件)予以公布。 同时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停止教育类学前教育(专科)、教育学(本科)、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等三个专业的考试。上述专业自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接收新考生注册,老考生仍可按照报考简章报考。2021年4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1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以后不再安排考试。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以上专业的毕业证书。 请各市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及有关部门及时向考生广泛宣传,并妥善做好停考的各项工作。 附件:教育管理专业(本科)试点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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