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改考籍 (一)更改考籍是指对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及证件号有误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改。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得更改,仅毕业审核中因“考籍照片不符合要求”原因未通过审核的,本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报名注册地考试机构申请更换照片。 (二)提交材料 2. 姓名中同音字的更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3. 因公安机关更改户籍信息,需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考籍信息的: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户籍证明(人口信息户籍证明),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红印),并有经办人签名。 4. 性别、民族的更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5. 毕业审核中因“考籍照片不符合要求”申请更换照片,需提交: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表2)2份; (2)考生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jpg)1份; (3)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6.考试机构因工作原因造成考生的考籍信息注册错误的。由该机构提交书面说明情况,并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课程免试 (一)课程免试是指考生将本人已合格的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免试需要考试的相关课程。 (二)免试类型 1.自考在籍生:指将某一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在籍准考证中。免试成功后,原准考证号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 2.自考毕业生:指我省200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自考生课程免试。2005年6月30日以前毕业的自考生在“免试类型”的“其他学历证书”申请免试。 3.非学历证书:指用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表3)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 4.其他学历证书:指用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肄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 5.外省自考生:指已在2016年以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办理的免试。 (三)提交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表4)2份;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籍档案复印件2份。肄业生、结业生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及原高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的学籍档案应出自该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其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始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4.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试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5.通过2016年以前已转入的外省纸质档案办理课程免试的考生,应出示外省转入的介绍信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三、省际电子转考 省际电子转考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考籍转出 1.转出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考籍转入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7)毕业论文成绩; (8)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 (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3.提交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表5)3份; (2)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转入地准考证原件或转入地在籍证明、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3)在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表6)1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表7)1份。 (二)考籍转入 1.转入要求 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考生已经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电子转考工作期间,到考籍注册地省(区、市)办理考籍转入申请手续确认转入专业及科目,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表8); (4)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5)已在2016年以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的考生,按外省自考生免试类型办理课程免试,无需再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编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3.提交材料: (1)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转入地准考证原件或转入地在籍证明、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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