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与要求,我院对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范畴的“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二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制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印发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自2018年2月起实施,请周知广大考生。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热点关注:各省2019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 各省2019年自考报考简章 2019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自考当地政策不了解,点击立即报考咨询>> 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关注官方微博,这里第一时间发布最新自考、成考、远程考试热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