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8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作弊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5。 违纪类考生由考生所在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其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点击查看:2018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表 自考新生必看:自考是提升自身学历的一种途径,对于将要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来说,你了解自学考试吗?知道自考报考条件、报考流程、开考次数、自考毕业证效用吗?在这里,带你一分钟全面了解自考。【点击了解】 2019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自考当地政策不了解,点击立即报考咨询>> 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关注官方微博,这里第一时间发布最新自考、成考、远程考试热点信息。 |